各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经市卫生局医政处研究决定,将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评测理论考试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范围进行调整,现做以下通知:
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评测理论考试共十个类别的卫生法律法规考试内容均调整为五块内容,其所占考试分值比例为20%
保持不变。内容为以下五点;
一、执业医师法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四、传染病防治法
五、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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