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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的定义
 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类
 处理医疗事故遵循的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途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
 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
 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相关信息

 
 

办事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迎凤街25号5楼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294098 

     网址: http://www.nbyx.org.cn

     Email:nbyj2002@126.com

 

、医疗事故的定义: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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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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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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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医疗事故遵循的原则:
    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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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途径(选择下列3条中的任何一条):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
    2、由医院所在地卫生局委托。医患任何一方可以向医院所在地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3、由医院所在地法院委托,医患任何一方可以向医院所在地法院提出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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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1、委托登记。双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鉴定材料;
    2、受理并交纳鉴定费用2500元;
    3、电脑中抽取鉴定专家。参加鉴定的专家姓名保密;
    4、召开鉴定会;
    5、发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6、鉴定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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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医疗行为尚未结束,患者仍在治疗中;因非医疗行为引起的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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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例如:门诊病人无法提供门诊病历;
    2、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3、拒绝缴纳鉴定费用的;
    4、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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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鉴定:
    宁波市医学会的鉴定为首次鉴定,对本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请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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